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(2025年版)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8-28   浏览次数:

  

为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,提高招标投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,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(单位)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,制定了《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(2025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,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,按照《清单》明确的标前、标中、标后各环节工作要求,切实承担主体责任,规范招标程序,强化招标管理,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、规范高效。

二、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创新监管方式手段,实现全链条科学规范监管,督促招标人严格落实《清单》要求,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。

三、本《清单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《清单》涉及事项国家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(单位)适时做好《清单》更新修订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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